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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医用氧及其他用气采购论证公示

2024-03-22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医用氧及其他用气采购论证公示

为规范我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我院医用氧及其他用气项目进行采购论证公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jry2024032201

二、项目名称:医用氧及其他用气

项目预算:预计体量130万元/年左右(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文件或资质:

1需提供营业执照、委托授权书、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生产企业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经营企业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企业的合作性协议以及生产企业的相关证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如委托第三方运输企业承担气体运输服务,则需提供与该运输企业的协议书,且运输企业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协议和证书)(加盖公章);

4)如有国家强制认证、经营许可、准入许可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无提供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完税证明),若无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提供近3年以来医院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四、技术参数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329 

上午:7:30-11: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采购中心(院内7号楼4楼)

咨询电话:0514-86553591

相关技术参数咨询: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设备科(江建公司8楼)

咨询电话:0514-86536411

六、本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采购论证公告在“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内、外网”、“江都卫健委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项目的最终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三天,如参加公司对最终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办公室:0514-86536690    监察室:0514-86552829

 

 

医用气体附件技术参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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