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运行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09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运行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运行维保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YT2026ZC0011
2.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运行维保服务
3.预算金额:60.8万元/年
4.最高限价:60.8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电脑终端、各种类型打印机、各种类型扫描仪、自助打印一体机、二层汇聚以下网络节点、其他相关外设等设备的服务维护,保障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服务之日起一年后,经医院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续签累计时长不超过2年(共计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1)线上报名获取:应于2026年06月16日17:00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纸质版报名资料开标时提交),同时需在报名截止前与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文件资料并缴纳资料费;
(2)线下报名获取:应于2026年06月16日17:00前携带纸质版报名资料(原件)至扬州市江都区工农路2号百乐门大酒店5楼,现场报名并缴纳资料费。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有联系方式及邮箱。
3.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
2.地点: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工农路2号百乐门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
2.地点: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工农路2号百乐门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
2.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次采购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正文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约定及规定均予以取消。
4.现场勘察: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相关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
5.解释权: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江洲路100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14-8968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工农路2号百乐门大酒店5楼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51486686397,18952532813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2026年06月09日